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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18-073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召集人: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召开时间:2018年12月20日下午15:00

  3、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兴民路222号之三(C3栋)天盈广场东塔37层

  4、表决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郑炳旭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网络投票方式)共计1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76,390,3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4006%。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76,294,5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3869%。本次股东大会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5,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7%。

  公司的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以及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均参加了现场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1.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6,390,3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55,4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2.00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5,628,3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43%;反对762,0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7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9181%;反对762,0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08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席的律师见证。见证

  律师阳如、李佳韵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郑炳旭 王永庆  林建兴 陈冬冬 王学琛 刘人怀  赵燕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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