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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79          证券简称:华体科技          公告编号:2018-066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体科技”)于2018年12月20日收到公司股东东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创投”)出具的《关于不减持所持有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承诺》,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东吴创投持有华体科技5,138,8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9%,为华体科技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锁定期为华体科技首次公开发行日后18个月。该部分股份将于2018年12月21日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2月13日在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18-062)。

  基于对华体科技价值的认可以及对华体科技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为支持华体科技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持股股东东吴创投承诺:

  自2018年12月21日起未来的12个月内( 即2018年12月21日至2019年12月21日)不以任何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华体科技股份,包括承诺期间该部分股份所对应的因上市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产生的股份。

  在上述承诺期间,若东吴创投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华体科技股份,则东吴创投减持华体科技股份所得收益全部归华体科技所有,东吴创投愿意承担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

  如上述承诺期满后依法发生任何减持华体科技股份情形,东吴创投亦将严格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相关减持操作,并及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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