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59 证券简称:药明康德 公告编号:2018-057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8年12月14日向本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以通讯方式于2018年12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并作出本董事会决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12人,实际出席董事12人,会议由董事长Ge Li(李革)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关于召开董事会会议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以现金形式对全资子公司上海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药明”)进行增资,即以200,000万元(人民币,下同)认缴上海药明200,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上海药明的注册资本由100,000万元增加至300,000万元,本公司仍持有上海药明100%股权。前述增资符合本公司及上海药明未来业务发展需要。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编号:临2018-058)。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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