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管及相关管理团队增持计划延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17          证券简称:岭南股份        公告编号:2018-222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管及相关管理团队增持计划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增持计划及实施情况

  2018年6月20日,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管及相关管理团队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21),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结合对公司股票价值独立合理的判断,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公司控股股东及部分董事、监事、高管、相关管理团队计划自本公告日起的未来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票累计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不超过20,0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增持计划部分尚未实施完成,增持计划的履行期限拟在2018年12月19日起再延长6个月(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因定期报告窗口期及筹划资本运作事项信息敏感期、停牌事项等,增持期限予以相应顺延),除此之外,上述增持计划的增持方式、增持金额等内容不变。

  二、增持计划延期实施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信息披露窗口期内有关人员不得对公司股票进行交易。为避开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等信息披露窗口期,公司部分管理人员有效增持时间缩短。同时,受国内金融行业去杠杆、金融监管新政等客观因素影响,并且公司近期正筹划资本运作事项,因控股股东及部分董事、高管参与该事项筹划,属信息知情人,尚处于内幕信息敏感期,经审慎研究,公司拟将原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延长6个月(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因定期报告窗口期及筹划资本运作事项信息敏感期、停牌事项等,增持期限予以相应顺延)。

  三、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规定。

  2、本次股份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本次股份增持行为不会导致短线交易、不会在敏感期买卖股份,将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执行。

  4、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人员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九日

客户端下载

iPhone版

iPad版

Android版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2031700网站电话:010-84372800网站传真:010-84372633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