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18-089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于2018年12月19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鉴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四川弘方化妆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弘方”)向交通银行成都曼哈顿支行申请的5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即将到期,为保证四川弘方业务发展和正常资金需求,四川弘方拟继续向上述银行申请5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由成都武侯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四川弘方股东赵建及左青梅拟共同向成都武侯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期限为一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或签署协议之日起)。
鉴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四川雅彦化妆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雅彦”)向成都农村商业银行成华支行申请的2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即将到期,为保证四川雅彦业务发展和正常资金需求,公司、云南弘美化妆品有限公司、赵波、张燕拟继续共同为四川雅彦向上述银行申请的2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一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或签署协议之日起)。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四川弘方化妆品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四川弘方化妆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侯祠大街19号1幢2层220号
法定代表人:赵建
注册资本:1039.86万元
经营范围:销售:化妆品、日用百货、工艺美术品、鞋帽、箱包、酒店用品、服装服饰;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承办会议及商品展览展示活动;企业形象设计及营销策划;化妆培训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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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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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18年9月30日,四川弘方未经审计总资产51,206,075.37元,负债11,843,808.57元,资产负债率23.13%;净资产39,362,266.80元;2019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47,020,023.49元,净利润3,738,016.97元。
2、四川雅彦化妆品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四川雅彦化妆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巷25号4楼402号
法定代表人:赵波
注册资本:1750万元
经营范围:销售:化妆品及卫生用品、日用百货、工艺美术品、鞋帽、箱包、酒店用品、服装服饰;国内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会议及展览展示服务;企业形象设计及营销策划;销售;针纺织品、办公用品、体育用品、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家用电器、厨具、通讯设备、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饮料;柜台设计、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云南弘美化妆品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1750万,出资比例100%。
股权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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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18年9月30日,四川雅彦未经审计总资产55,991,627.97元,负债29,433,360.33元,资产负债率52.57%;净资产26,558,267.64元;2019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34,683,149.84元,净利润2,814,863.14元。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
此次担保有利于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充分利用银行信用进行融资,解决流动资金需求,积极开展业务,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本次会议审议的担保事项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累计可用担保额度为66,670万元,实际担保总额为34,698万元,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3.85%,全部为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所涉及担保额度2,500万元,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0%,占2017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0.54%。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的规定及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四川弘方及四川雅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综合信用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能充分利用银行信用进行融资,解决流动资金需求,积极开展业务,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2、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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