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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97         证券简称:红旗连锁        公告编号:2018-063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李宏敏女士提交的辞职报告,李宏敏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辞去董事职务后,李宏敏女士仍在公司业务部任职。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李宏敏女士的辞职申请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公司及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规范运作,促进公司持续有效运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一致同意选举林琴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补选林琴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通过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林琴女士简历见附件。

  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九日

  附件:林琴女士简历

  林琴女士,中国国籍,1979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2002年7月进入宝洁(中国)有限公司,曾任宝洁零售全渠道家乐福(中国)销售总监、宝洁全球重点客户渠道亚洲区销售总经理、宝洁零售全渠道总经理等职。

  2017年5月至今,任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永辉云商联合创始人/永辉云超供应链食百核心合伙人。

  截止目前,林琴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林琴任职的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第二大股东,持有公司21%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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