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81 证券简称:金螳螂 公告编号:2018-051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阅读相关会议资料并对有关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后,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根据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18年12月17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本次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32人,均为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关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5、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6、董事会本次审议的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的相关议案,不存在根据有关规定应回避而未回避表决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以2018年12月17日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计划的授予日,以3.99元/股向32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3,310万股限制性股票。
独立董事:殷新、万解秋、俞雪华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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