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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辞职暨指定公司财务总监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42       证券简称:新农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9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辞职暨指定公司财务总监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小锋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应小锋先生因个人健康原因,申请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应小锋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在辞去上述职务后,应小锋先生仍将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应小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6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应小锋先生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后,将继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并遵守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所作出的承诺。

  应小锋先生在公司任职董事会秘书期间忠实诚信、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谨对应小锋先生为公司经营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鉴于公司新的董事会秘书人选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在新的董事会秘书聘任之前,指定公司财务总监张长胜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代行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选聘工作。

  张长胜先生的通讯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中河中路258号瑞丰国际商务大厦18楼

  邮政编码:310003

  联系电话:0571-87230010

  联系传真:0571-87243169

  电子信箱:xnzqtzb@xnchem.com

  特此公告。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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