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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18-156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上述财会【2018】15号文件的要求,公司拟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财务报表格式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规定执行。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照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跨级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1、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及“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及“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原“工程物资”及“在建工程”项目合并计入“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及“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原“专项应付款”及“长期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长期应付款”项目;

  8、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为新增的“研发费用”项目;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及“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对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列报项目及其内容作出的归并、分拆、增补调整,不会对当期及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及净利润等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对当期及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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