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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2018-043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郭天明、于海明、郑军、吕俊奇、宋会宝、丁伟涛合计持有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5,347,469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64%。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18年5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18-03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郭天明、于海明、郑军、吕俊奇、宋会宝、丁伟涛计划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各自持有公司股份的25%,合计减持不超过1,336,600股的本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6%(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对该数量进行相应处理),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截至2018年12月18日,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时间区间届满,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郭天明、于海明、郑军、吕俊奇、宋会宝、丁伟涛在减持计划期间内未实施减持。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本次减持计划无最低比例限制。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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