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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非执行董事任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988              证券简称:中国银行            公告编号:临2018-05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非执行董事任职的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9月14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姜国华先生为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核准姜国华先生的任职资格。

  自2018年12月14日起,姜国华先生就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同时担任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人事和薪酬委员会以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本行董事会对姜国华先生的加入表示欢迎。

  姜国华先生的简历如下:

  姜国华先生,1971年出生,现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会计学教授。目前担任全国会计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证监会第十七届发行审核委员会兼职委员、北京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2002年至今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会计系助理教授、副教授、教授,并于2013年至2017年期间任北京大学燕京学堂办公室主任、执行副院长兼办公室主任。2007年至2010年任博时基金管理公司高级投资顾问、2010年至2016年担任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1年至2014年任毕马威(KPMG)会计师公司全球估值顾问、2014年至2015年任世界经济论坛全球议程委员会委员。目前担任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招商局仁和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第一届财政部全国会计领军人才(2012年),2014年至2017年连续入选爱思唯尔中国高被引学者榜单。1995年毕业于北京大学,获经济学学士学位;1997年获香港科技大学会计学硕士学位;2002年获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分校会计学博士学位。

  姜国华先生担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任期为三年,至2021年召开的本行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根据本行股东大会批准,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在本行领取税前薪酬的标准为:基本酬金为每人每年人民币20万元,担任风险政策委员会或审计委员会主席另附职务津贴每人每年人民币20万元,担任其他专业委员会主席另附职务津贴每人每年人民币10万元,担任专业委员会委员另附职务津贴每人每年人民币5万元。在多个委员会任职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其酬金可以累积计算。

  就本行董事所知及除上文所披露外,姜国华先生在过去三年没有在其证券于中国内地、中国香港地区或海外证券市场上市的其他公众公司中担任董事职务,与本行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或控股股东没有其他任何关系,也没有在本行或其附属公司中担任其他任何职务,亦未于本行领取过任何薪酬。于本公告发布日期,姜国华先生不持有任何本行或其相联法团股份之权益(按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指的定义)。

  除上文所披露外,就姜国华先生的委任而言,没有任何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2)条(h)至(v)中要求而须予披露的资料,亦没有任何须提请本行股东注意的事项。姜国华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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