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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18-074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担任2018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原聘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司董事会对瑞华在公司财务审计工作中提供的专业服务和辛勤劳动表示衷心感谢。

  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及审计工作的需要,公司董事会经过审慎研究,提议聘请信永中和担任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审计费用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市场行情等因素与信永中和协商确定。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概况

  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叶韶勋、张克、李晓英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资质: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

  三、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说明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所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并对其相关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因此向董事会提议聘任该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公司于2018年12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公司将于2019年1月3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此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拟聘请的审计机构信永中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曾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及拟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需要,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进行审计。此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为2018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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