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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618           证券简称:杭电股份          编号:2018-074

  转债代码:113505           转债简称:杭电转债                        

  转股代码:191505           转股简称:杭电转股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8年12月1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永通路18号)五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阎孟昆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与表决。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华建飞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登记管理工作,加强公司内幕信息的保密性,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保护公司股东及中小投资者利益,同意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千岛湖永通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岛湖永通”)的扩大再生产需要,同意公司与千岛湖永通原股东杭州永强实业有限公司、淳安县千岛湖镇集体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按现有持股比例以货币资金对千岛湖永通增资5,000万元,其中公司增资额为3,25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千岛湖永通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增至10,000万元;公司对千岛湖永通的持股比例不变,仍为65%。该项增资涉及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6)。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杭州永特电缆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永特电缆进行增资,本次增资金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7,000万元。本次增资将加快募投项目的推进,符合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杭州永特电缆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编号2018-077)。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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