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8-340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329),计划于2018年12月27日下午14:30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8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8年12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及子公司2018年度融资及担保额度并在额度范围内授权两位董事签署授信融资担保文件的议案》、《关于签订<股权回购合同>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海科金集团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日,持有公司17.9%股权的上海碧空龙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碧空龙翔”)及持有公司12.89%股权的钟葱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书面文件,提请将上述议案以临时提案方式提交公司2018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一并审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公司董事会审核,上述临时提案属于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人资格、提案内容及提案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提案内容详见2018年12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及子公司2018年度融资及担保额度并在额度范围内授权两位董事签署授信融资担保文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337)、《关于签订<股权回购合同>之<补充协议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336)、《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338)、《关于海科金集团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339)。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2018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地点、方式和股权登记日等相关事项保持不变,现将公司召开2018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12月27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27日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26日15:00至2018年12月27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12月18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18年12月18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7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6、审议《关于调整公司及子公司2018年度融资及担保额度并在额度范围内授权两位董事签署授信融资担保文件的议案》
7、审议《关于签订<股权回购合同>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
8、审议《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9、审议《关于海科金集团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及议案5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议案6、议案7、议案8及议案9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28日、2018年12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325)、《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327)、《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对外担保制度》、《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331)、《关于调整公司及子公司2018年度融资及担保额度并在额度范围内授权两位董事签署授信融资担保文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337)、《关于签订<股权回购合同>之<补充协议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336)、《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338)、《关于海科金集团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339)。
以上内容的审议需要对中小投资者实行单独计票,议案1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可以将身份证正反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账户卡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8年12月26日下午17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时间:2018年12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5.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7层金一文化证券部,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联 系 人:孙玉萍
电话号码:010-68567301
传 真:010-68567301
电子邮箱:jyzq@1king1.com
出席会议的股东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5、《关于增加股东大会临时提案函件》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1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721。
2、 投票简称:金一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2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程序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2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2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8年12月27日下午14:30在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7层会议室召开的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或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iPhone版
iPad版
Android版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2031700网站电话:010-84372800网站传真:010-84372633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