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60 证券简称:顺鑫农业 公告编号:2018-057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已于2018年12月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2018年12月21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会议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顺鑫农业”)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年12月21日上午9: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12月20日—2018年12月2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21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20日下午15:00至2018年12月2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12月14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18年12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顺义区站前街1号院1号楼顺鑫国际商务中心14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调整的议案》。
以上提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一项提案需要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以上提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4)、《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55)。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直接登记或信函、传真登记
2.登记时间:2018年12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顺义区站前街1号院1号楼顺鑫国际商务中心13层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华超
联系电话:010-69420860
传真号码:010-69443137
电子邮箱:huachao@shunxinholdings.com
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0860”,投票简称为“顺鑫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2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2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2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持股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
是否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下表格式列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印章):
iPhone版
iPad版
Android版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2031700网站电话:010-84372800网站传真:010-84372633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