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77 证券简称: 汇金通 公告编号:临2018-080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解除日常经营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日常经营性合同签署情况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4日与中电装备青岛豪迈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豪迈”)签订《杆塔类采购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一》),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签署日常经营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28);
公司于2018年7月6日与青岛豪迈签订《杆塔类采购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二》),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签署日常经营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31);
公司于2018年7月25日与青岛豪迈签订《杆塔类采购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三》),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签署日常经营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35)。
二、日常经营性合同解除情况
1、因《合同一》项下工程项目实施进度发生调整,公司尚未安排生产,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解除协议,解除合同金额为8,731.86万元;
2、《合同二》签订后,公司严格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履行合同项下的权力与义务,促使合同项下工程项目得以有序开展。现因合同项下工程项目实施进度发生调整,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解除协议,解除《合同二》项下公司未安排生产的工程项目,解除合同金额为799.43万元;
3、因《合同三》项下工程项目实施进度发生调整,公司尚未安排生产,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解除协议,解除合同金额为4,332.24万元。
上述合同为日常经营性合同,根据合同金额,无需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解除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产品订单饱满,产能利用率高,解除上述合同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消极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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