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85 证券简称:恒润股份 公告编号:2018-084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点内容提示: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财务成本,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527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2,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26.9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3,9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8,378.32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H10323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14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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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8年12月14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人民币32,392.98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3,000.00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5,000.00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包含利息、现金管理收益)为8,948.71万元。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的情况
2017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7,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8年12月14日,公司已将前次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8年11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已自募集资金专户中提取5,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5,000.00万元。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保证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在资金全部归还后二个交易日内公告。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将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期限届满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投资建设需要使用该部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将及时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该部分募集资金,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审议程序
2018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意见。
六、 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操作程序和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情况及实际资金使用情况,且公司承诺若募投项目建设需要,公司将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确保项目进度。故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使用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不超过12个月, 并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符合有关上市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恒润股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适应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债券等的交易;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保证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在资金全部归还后二个交易日内公告;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保荐机构对恒润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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