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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438              股票简称: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8-104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1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18年1月5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根据上述议案,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该议案将于2019年1月4日届满。

  2018年11月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730号),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5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鉴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将于2019年1月4日到期,为确保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工作持续、有效、顺利进行,拟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前次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12个月,即有效期延长至2020年1月4日。除上述延长决议有效期外,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其他事项和内容保持不变。

  《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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