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8-143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2月9日以邮件及通讯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会议于2018年12月14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6人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蒋华女士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必控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银行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的贷款,由成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500万元,公司拟为成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的保证担保提供同等金额的信用反担保,反担保期限等以担保合同为准。在担保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内容详见2018年12月1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提供反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4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四日
iPhone版
iPad版
Android版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2031700网站电话:010-84372800网站传真:010-84372633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