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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85                证券简称:新华百货                编号:2018-059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2月3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12月14日上午9时在公司老大楼写字楼七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进行。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其中现场表决4人,通讯表决5人。会议由董事长曲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叶照贯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独立董事备案与培训指引》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公司独立董事陈爱珍女士任期已满六年,公司需补选一名新的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陈爱珍女士将继续履行职责至公司股东大会补选新任独立董事止。现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及提名委员会审查,拟提名叶照贯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叶照贯先生已取得了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

  表决结果: 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详见公司2018年12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任职届满的公告》(2018-058号)。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 7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关联董事曲奎先生、邓军女士回避表决该议案

  (详见公司2018年12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公告》(2018-060号)。)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后续经营发展的需要,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民生银行、浙商银行、兴业银行、光大银行等)合计申请总额不超过12亿元的贷款,将用于补充日常流动资金、项目投资等,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层具体办理贷款协议的签订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金额、期限及贷款利率的协商确定等事项)。

  表决结果: 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详见公司2018年12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2018-061号)。)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

  公司拟于2019年1月4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

  表决结果: 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详见公司2018年12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2018-062号)。)

  三、备查文件

  1、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14日

  附件:简历

  叶照贯先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2年出生,大学文化,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企业法律顾问。1980年12月参加工作,先后曾担任或兼任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主任、综合部主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西部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鑫欧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中色东方非洲公司董事、宁夏东方南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桂林新源钽业有限公司董事、宁夏日晶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夏董秘协会秘书长、会长、中国上市公司协会董秘专业委员会常委、中国证监会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调解员等职务。2016年3月由东方钽业内退后曾先后任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信披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信披研究院秘书长等职。曾先后荣获宁夏上市公司优秀董事会秘书、宁夏证券期货市场先进个人、新财富金牌董秘名人堂成员、新财富终身成就董秘等称号。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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