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广东榕泰 公告编号:2018-051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12月1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揭东经济试验区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杨宝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管均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更换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关联交易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2涉及关联股东广东榕泰高级瓷具有限公司、揭阳市兴盛化工原料有限公司和杨宝生均按规定予以回避。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
律师:莫丽斯、杨希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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