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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13        证券简称:金能科技         公告编号:2018-106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523号文核准,于2017年5月完成了首次公开发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的持续督导义务,并指派保荐代表人洪华忠先生、张建华先生具体负责公司的持续督导相关工作,持续督导期至2019年12月31日。

  公司于2018年11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8年11月22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议案。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决定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担任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公司与中信证券签订了《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之承销及保荐协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期尚未结束,而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更换为中信证券,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国泰君安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中信证券承接,国泰君安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职责。中信证券已指派潘锋先生、艾华先生担任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公司的持续督导相关工作。

  公司对国泰君安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4日

  附件:保荐代表人简历

  潘锋先生:保荐代表人,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董事总经理,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四维图新IPO、无锡银行IPO、顾家家居IPO、数字认证IPO、中国国旅IPO、中联重科IPO、京能清洁能源IPO、迪普科技IPO、延华智能非公开发行、京东方非公开发行、隧道股份配股、中国石化可转债、澄星股份可转债、华西股份可转债、王府井可转债、王府井公司债、山西证券公司债、隧道股份公司债、隧道股份重大资产重组、杭州解百重大资产重组、模塑科技可转债、沙钢股份重大资产重组、顾家家居可转债、新泉股份可转债等。

  艾华先生:保荐代表人,复旦大学经济学硕士,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总监,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四维图新IPO、天银机电IPO、世名科技IPO、数据港IPO、康隆达IPO、三元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延华智能非公开发行股票、模塑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山西证券非公开发行股票、广汇汽车非公开发行股票、模塑科技可转债、新黄浦公司债、山西证券公司债、联络互动公司债、海立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广汇汽车重大资产购买、上海钢联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模塑科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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