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ST狮头 公告编号:临 2018-117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狮头股份”)第七届董事会于2018年12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2018年第六次临时会议。本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12月7日以书面、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董事李晓军先生先生、张强先生、王巧萍女士、独立董事芮逸明先生、储卫国先生、刘文会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对会议所议事项进行了审议和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吴旭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同意公司变更会计估计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相关内容详见2018年12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关于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119)。
特此公告。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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