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50 证券简称:国海证券 公告编号:2018-77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证券公司次级债券(第一期)发行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于2018年4月2日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关于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证券公司次级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18〕173号),获准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发行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的次级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本次债券分期发行,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证券公司次级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为第一期发行。
本期债券期限3年期,票面利率5.71%,已于2018年12月13日完成认购缴款,最终发行规模17.50亿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划入公司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账户。债券认购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一、发行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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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经查询,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二)债券转让条件确认的相关情况
公司于2018年4月2日取得深交所《关于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证券公司次级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18〕173号),获准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发行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的次级债券,公司本次债券符合深交所挂牌转让条件。
(三)本期债券发行情况
本次债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分期发行,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的第一期发行,最终发行规模为17.50亿元。
本期债券名称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证券公司次级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为“18国海C1”,债券代码为“118990”,期限3年,票面利率5.71%,已于2018年12月13日完成认购缴款,最终发行规模17.50亿元。
(四)本期债券产品设计
发行主体: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证券公司次级债券(第一期)。
债券简称:18国海C1。
发行规模: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其中基础发行规模为10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
次级条款:本期债券本金和利息的清偿顺序在发行人的普通债之后;本期债券与发行人已经发行的其他次级债务处于同一清偿顺序;除非发行人结业、倒闭或清算,投资者不能要求发行人加速偿还本次次级债券的本金。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3年。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以非公开方式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进行询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协商确定。
发行期限:2018年12月12日为发行首日,发行期限为2018年12月12日至2018年12月13日。
缴款日:2018年12月13日。
起息日:2018年12月12日。
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自2019年至2021年每年的12月12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付息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1年12月12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8年12月12日至2021年12月11日。
计息方式及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本金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本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的利息和本金支付将通过本次次级债券的登记托管机构办理。具体利息和本金支付办法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托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
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信用级别:本期债券无评级。
发行方式:本期债券以非公开方式发行。
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主承销商。
债券转让: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深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在深交所进行挂牌转让的申请。本期债券的转让方和受让方须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相关业务规范,受让方须具备《证券公司次级债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证券公司次级债券合格机构投资者条件。发行和转让后本期债券持有人不得超过200人。自本期债券到期偿付日前的第二个交易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将终止本期债券的转让服务。
发行对象:符合《证券公司次级债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机构投资者,且不超过200名。
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杨帆,联系电话18610593870。
登记、托管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等相关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务、补充营运资金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
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五)本期债券信用等级
本期债券无评级。
(六)承销机构和承销方式
本期债券由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主承销商。
(七)募集资金用途和用途变更程序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等相关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务、补充营运资金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
根据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光大证券签订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六条,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若发生拟变更债券募集说明书的重要约定的事项,应当按照《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属于变更募集说明书重要约定,应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作出决议。
(八)登记注册情况
本期债券发行完成后,主承销商将根据相关要求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本期债券的登记注册工作。
二、发行结果情况
(一)发行期限
本期债券发行期限为2018年12月12日至2018年12月13日。
(二)实际募集资金规模
本期债券实际募集资金17.50亿元,票面利率为5.71%。
(三)实际认购的投资者
本期债券的实际认购对象为10名投资者,符合《证券公司次级债管理规定》、《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合格投资者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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