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8-232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2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18年12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在公司董事充分理解会议议案并表达意见后,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北京泰禾锦绣置业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详见公司2018-233号公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提供担保的下属公司所开发项目前景良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利益,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活动具有绝对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在议案框架范围内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相关正式协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福州泰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公司2018-234号公告)。
公司董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提供担保的下属公司所开发项目前景良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利益,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活动具有绝对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在议案框架范围内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相关正式协议。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详见公司2018-235号公告)。
公司董事会审核后认为:本次交易所涉标的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评估结果作为定价参考依据具有公允性。本次交易事项的会议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交易定价合理。交易对方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支付本次交易款。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的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2018-236号公告)。
公司定于2019年1月4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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