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21 证券简称:凯莱英 公告编号:2018-073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2月7日以电子邮件发送给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18年12月13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HAO HONG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采用通讯方式进行了表决,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参与投资三一众志(天津)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议案》
为把握当前生物医药行业的蓬勃发展机遇,通过投资专业化医药投资基金,深入探索“资本+服务”的商业合作方式重点培育项目,带动凯莱英CDMO主业发展,实现公司产业资源与专业投资机构资源和资本的良性互动。公司拟以有限合伙人身份,使用自有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参与投资由三一创新、迪赛诺、乾通科技共同投资一支生物医药投资基金,基金名称拟定为“三一众志(天津)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后续将对该基金设立的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信息。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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