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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08          证券简称:恒久科技      公告编号:2018-068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8年12月11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于2018年12月1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余荣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授予关联方商业保理业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8年12月14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恒久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久保理”)与珠海东越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东越”)签订《商业保理合作协议》,授予珠海东越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商业保理融资额度,额度有效期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在有效期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恒久保理在额度限额及有效期内,对满足商业保理业务审核条件的融资申请,通过受让珠海东越应收账款的方式开展有追索权的商业保理业务。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2月15日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授予关联方商业保理业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1)。董事会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无需回避表决的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12月1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授予关联方商业保理业务额度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详见公司2018年12月1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授予关联方商业保理业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2、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在前次银行授信期限届满后,公司继续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授信额度,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采用信用方式。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2月15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0)。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授予关联方商业保理业务额度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授予关联方商业保理业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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