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211          证券简称:国泰君安         公告编号:2018-08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12月7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发出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通知和文件,于2018年12月14日以书面审议、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截至2018年12月14日,公司收到全部16名董事的书面表决票,其中刘樱董事委托钟茂军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公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的规定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同意将本次章程修订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此次公司章程修订涉及的监管部门审批或者备案手续,并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进行文字调整。

  章程修订具体内容请详见本公告附件《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修订对照表》。

  表决结果:1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公司对国泰君安金控或其全资附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对国泰君安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国泰君安金控”)或其全资附属子公司发行债券、银行贷款或者其他融资方式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6.5亿美元(含6.5亿美元,或等值货币),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有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担保方式。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董事长、总裁共同或分别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上述担保所涉及的文本签署以及履行相关监管机构审批、备案等手续以及其他一切相关事宜,并在公司对国泰君安金控或其全资附属子公司提供担保函或出具担保文件时,及时依据相关法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1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决定会议召开的具体时间、地点。

  表决结果:1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5日

  附件: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修订对照表

  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

  ■

  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客户端下载

iPhone版

iPad版

Android版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2031700网站电话:010-84372800网站传真:010-84372633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