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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燃气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139 证券简称:深圳燃气 公告编号:2018-047

  深圳燃气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于2018年12月12日(星期三)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5名,实际表决15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天然气储备与调峰库项目产权变动的议案》。

  (一)基本情况

  深圳市天然气储备与调峰库(以下简称“储备库项目”)位于深圳市大鹏新区深葵路76号,项目占地面积33,128.74平方米,储备库项目主要包括:1座8万立方米的LNG储罐、1座5万吨级LNG码头、5套LNG槽车装卸系统、24万Nm3/h的气化设施及相应辅助生产设施,项目年周转能力约10亿立方米。

  根据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的专项审计报告,截至2018年11月30日,储备库项目的资产总额为1,479,138,772.73元,负债0元。

  (二)产权变动方式

  公司将持有的储备库项目包括资产、负债在内的100%权益,以经专项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基准,整体内部划转至全资子公司深圳华安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公司”),划转完成后,华安公司持有调峰库项目100%权益,相关人员按照“人随业务资产走”的原则一并进行移交和划转。

  公司将母公司项下储备库项目的全部资产及负债按账面净值1,479,138,772.73元全部划转至华安公司,华安公司因本次项目整体划转对应增加资本公积1,479,138,772.73元。相应的会计处理如下:公司按增加长期股权投资处理,华安公司按接受投资(资本公积)处理。本次项目整体划转前后华安公司股权均由公司100%持有。因华安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产权变动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的相关规定,本次产权变动采取特殊性税务处理的方式。

  (三)产权变动目的及影响

  本次产权变动有利于进一步明晰权责,加快推进储备库项目建成投产,并能够在未来的生产经营中发挥资源集约化管理优势,形成协同效应,为公司打通资源自主采购渠道、推进2G(LPG+LNG)转型奠定基础。

  二、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员工薪酬方案>和<企业年金方案>的议案》。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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