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26 证券简称:朗迪集团 编号:2018-052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迪集团”或“公司”)于2018年11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81645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根据《反馈意见》的相关要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就《反馈意见》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做出了书面说明和解释。根据要求将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11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之反馈意见回复》。公司已将上述反馈意见书面回复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审核。
根据证监会的要求,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回复内容进行了补充和修订,现将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稿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之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稿)》。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公司将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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