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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78       证券简称:大业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8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12月13日,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展对资金需求的情况,逐笔归还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80号)的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2,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5.31元,截至2017年11月7日,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总额796,12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25,883,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670,237,00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兴华验字(2017)第030021号《验资报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根据《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情况,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实施以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

  单位:万元

  ■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8年11月28日,公司已将该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决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笔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展对资金需求的情况,逐笔归还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

  2018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同意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能够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将仅限于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2、监事会意见:

  2018年12月13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根据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该笔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将仅限于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6个月。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 备查文件

  1、《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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