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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68        证券简称:醋化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42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计划概要: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顾清泉、庆九、丁彩峰、帅建新、薛金全、钱进(6人为一致行动人,以下简称“增持主体”)计划自2018年10月9日起6个月内,以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包括2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包括3000万元),计划累计增持不高于公司总股本的2%。(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临2018-033号公告)

  ● 截至2018年12月13日收盘,增持主体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本公司股份150288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为0.73%,合计增持金额约为2000.13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公司于2018年12月13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通知,截至2018年12月13日收盘,增持主体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了1502885股本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约为2000.13万元,已完成本次增持计划金额的下限,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现将有关增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次增持计划的增持主体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顾清泉、庆九、丁彩峰、帅建新、薛金全、钱进(6人为一致行动人)。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顾清泉持有公司股份2041.4万股,庆九持有公司股份1371万股,丁彩峰持有公司股份1371万股,帅建新持有公司股份708.2万股,薛金全持有公司股份648.2万股,钱进持有公司股份648.2万股。

  上述六名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788万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3.2%。

  上述六名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之前十二个月没有、亦未披露增持公司股份的其他计划。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和资本市场稳定。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本次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包括2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包括3000万元),累计增持不高于公司总股本的2%。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未设置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5.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方式: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

  6.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18年10月9日起6个月内。

  7.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增持主体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1、增持主体于2018年11月5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增持本公司股份2077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为0.10%,增持金额约为268.54万元。(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临2018-035号公告)

  2、截至2018年11月9日收盘,增持主体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本公司股份773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为0.38%,合计增持金额约为1000.08万元,超过增持计划下限的50%。(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临2018-036号公告)

  3、截至2018年12月13日收盘,增持主体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本公司股份150288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为0.73%,合计增持金额约为2000.13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本次增持后,六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69382885股。具体增持情况如下表:

  ■

  四、律师核查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就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事宜,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增持人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增持符合《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申请的情形;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增持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增持主体承诺:本次增持的公司股票,增持后六个月内不减持。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本次增持计划和过程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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