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33 证券简称:永辉超市 公告编号:临-2018-90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解除一致行动的补充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8年12月4日发布了公告(详见http://www.sse.com.cn《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协议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公告》(2018-77)),2018年12月5日开盘前又补充发布了公告(详见http://www.sse.com.cn《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更的补充说明公告》(临-2018-84))。因市场较为关注,现补充说明如下。
一、关于解除一致行动的说明
张轩松先生和张轩宁先生为兄弟关系,两人曾于2010年3月10日签署了《股东一致行动协议》,该协议于2013年12月14日到期。双方于当日重新签署《股东一致行动协议》,协议有效期三年,该协议于2016年12月到期。因双方在多方面存在较大分歧,故未再续签《股东一致行动协议》。该状态持续至今,近期,经过审慎考虑,并与股东代表、家庭成员沟通,为避免分歧进一步加剧,影响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张轩松先生和张轩宁先生正式签署《关于解除一致行动的协议》,明确依照自身意愿独立行使股东及董事权利,履行股东及董事义务。就永辉超市股东大会及董事会的表决事项,双方独立行使表决权,可能形成相同或相异的表决意见,不再强求达到一致行动。任何一方均不能亦不会强制要求对方与其保持一致行动,不会强制要求对方按其意图行使股东及董事的权利和义务。
张轩松先生和张轩宁先生在公司发展方向、发展战略、组织架构、治理机制等方面存在较大分歧,对永辉云创的定位、发展方向和路径也有不同意见。上述分歧在公司股东交流会等多个公开场合已有所表达,公司重要股东代表、管理团队成员也均知晓。双方正式解除一致行动关系,有利于消除公司各方困扰,避免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影响。
2018年12月5日公司发布《关于公司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协议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公告》至今,公司各项生产经营、业务开展均正常有序,员工团队思想稳定。公司目前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但公司发展依然按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工作报告中的五年“战略发展纲要”有条不紊地进行。
二、关于未来12个月不减持的承诺
解除一致行动人协议后,张轩松先生、张轩宁先生分别向公司出具《承诺函》,承诺“自承诺签署日起12个月内不减持本人所持有的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
特此公告。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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