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56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公告编号:2018-165号
债券代码:112272 债券简称:15金科01
债券代码:112650 债券简称:18金科01
债券代码:112651 债券简称:18金科0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按照房地产公司经营惯例及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以下合称“公司”)与合作方作为房地产项目公司股东,通常以资本金和股东借款相结合的方式投入资金以满足项目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及控股项目公司其他股东在项目前期投入资金后,当项目公司后期存在闲置富余资金时,为盘活存量资金,加快资金周转,公司在调用控股项目公司富余资金时,为了公平对待股东,其他股东也有权同等调用闲置富余资金。控股项目公司其他股东调用闲置富余资金的行为构成控股项目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2、本次公司与合作方按股权比例调用控股项目公司富余资金,根据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及项目公司的资金预算所做的预计数,目前尚未实施。具体财务资助金额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3、公司在实施财务资助时,均充分考虑风险,并实施了系列风控措施。截止目前,公司未发生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4、公司与合作方按股权比例调用控股项目公司富余资金不涉及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
一、财务资助情况概述
按照房地产公司经营惯例及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公司与项目公司其他股东即合作方作为房地产项目公司股东,通常以资本金和股东借款相结合的方式投入资金以满足项目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及控股项目公司其他股东在项目前期投入资金后,当项目公司后期存在闲置富余资金时,为盘活其存量资金,加快资金周转,公司将按照房地产公司经营惯例,根据项目公司章程及合作协议的规定调用闲置富余资金。对此,根据公平交易原则,为了公平对待股东,该项目公司其他股东也有权按照同等条件调用该项目公司的富余资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前述情形之控股房地产项目子公司其他股东调用闲置富余资金的行为构成了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公司本次拟按股权比例从控股子公司调用不低于20亿元富余资金,鉴于此,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项目公司其他股东即合作方按股权比例调用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金额合计不超过16.14亿元。
上述事项公司已于2018年12月1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1票反对、1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项目公司其他股东即合作方按股权比例调用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截止目前,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
二、本次拟调用项目公司富余资金的合作方即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财务资助对象:上海旭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旭辉”)
1、财务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上海旭辉成立于2016年08月11日,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奉贤区奉诚镇唐城街28弄7号2035室,法定代表人为蒋达强,注册资本17,700万元,控股股东为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
主要财务指标:根据上海旭辉提供的资料,截止2017年12月末,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288,349.84万元,负债总额为270,728.9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3.89%,净资产为17,620.91万元,2017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4,316.25万元,利润总额1,252.72万元,净利润939.54万元。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本公司及董监高与上海旭辉不存在关联关系,上一会计年度无对其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2、与财务资助对象共同投资的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嘉善百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俊晨
成立日期:2017年07月11日
注册资本:26,000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姚庄镇锦绣大道1号203室-025工位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室内装饰设计。
股东情况:目前公司持有其50.24%的股权,上海旭辉持有其49%的股权,员工跟投公司天津金凯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天津金和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持有0.41%的股权和0.35%的股权。
主要负责开发项目:位于浙江省嘉兴市嘉善2012-42、2013-33地块、嘉善2016-7地块。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7年末,该子公司资产总额为91,804.59万元,负债总额为66,217.82万元,净资产为25,586.77万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541.31万元,净利润-413.23万元。
截止2018年9月末,该子公司资产总额为112,799.00万元,负债总额为43,614.15万元,净资产为69,184.85万元,2018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3.47万元,利润总额-623.69万元,净利润-467.77万元。
3、财务资助具体情况
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项目公司资金余额在扣除未来三个月内应支付款项后的剩余部分(即“富余资金”),在归还各股东提供的借款后,仍有富余资金的,可由各股东方协商按股权比例调用。为了盘活项目公司存量资金、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公司拟从项目公司无息调用上述富余资金,同时项目公司其他股东即上海旭辉亦有权按照股权比例无息调用富余资金,上述项目公司股东从公司控股子公司调用富余资金的行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构成了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为此,本次合作方上海旭辉拟按股权比例无息调用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不超过0.6亿元,期限2年。
(二)财务资助对象:重庆新鸥鹏渝洲教育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鸥鹏公司”)及重庆市康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瀚置业”)
1、财务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1)新鸥鹏公司成立于2017年07月14日,注册地址为重庆市巴南区云计算产业园38栋3单元306号,法定代表人为杨勇,注册资本5,000万元。控股股东为重庆新鸥鹏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从事教育软件的研发与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等。
主要财务指标:根据新鸥鹏公司提供的资料,截止2017年12月末,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1,532.95万元,负债总额为1,532.1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9.94%,净资产为0.81万元,2017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0.8万元,净利润0.8万元。
(2)康瀚置业成立于2017年06月28日,注册地址为重庆市巴南区渝南大道71号附37号,法定代表人为李志军,注册资本27,000万元,由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控制。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
主要财务指标:根据康瀚置业提供的资料,截止2017年12月末,资产总额为31,794.13万元,负债总额为5,009.8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5.76%,净资产为26,784.28万元,2017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284.65万元,净利润-215.71万元。
上述两家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本公司及董监高与新鸥鹏公司、康瀚置业不存在关联关系,上一会计年度无对其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2、与财务资助对象共同投资的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重庆南锦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喻林强
成立日期:2018年02月28日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注册地址:重庆市巴南区智云大道1580号5幢3单元2楼1号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销售;房屋租赁;企业管理咨询等。
股东情况:目前公司持有其67.34%的股权,新鸥鹏公司持有其20%的股权,康瀚置业持有其10%的股权,员工跟投公司天津金和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金福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天津金耀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持有其1.36%、0.16%及1.14%的股权。
主要负责开发项目:位于重庆市巴南区李家沱组团S分区S42-4/04号宗地。
主要财务指标:该子公司系2018年2月新成立,无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截止2018年9月末,该子公司资产总额为95,213.07万元,负债总额为81,022.61万元,净资产为14,190.46万元,2018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5.56万元,利润总额-809.54万元,净利润-809.54万元。
3、财务资助具体情况
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项目公司资金余额在扣除未来三个月内应支付款项后的剩余部分(即“富余资金”),在归还各股东提供的借款后,仍有富余资金的,可由各股东方协商按股权比例调用。为了盘活项目公司存量资金、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公司拟从项目公司无息调用上述富余资金,同时项目公司其他股东即新鸥鹏公司和康瀚置业亦有权按照股权比例无息调用富余资金,上述项目公司股东从公司控股子公司调用富余资金的行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构成了控股子公司对外财务资助。为此,本次合作方新鸥鹏公司和康瀚置业拟按股权比例无息调用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金额合计不超过0.3亿元,期限2年。
(三)财务资助对象:南京仁远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仁远”)
1、财务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南京仁远成立于2013年09月13日,注册地址为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116号1幢101室,法定代表人为郑希,注册资本1,000万元,由仁恒置地有限公司间接控制。主营业务为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受委托资产管理等。
主要财务指标:根据南京仁远提供的资料,截止2017年末,其资产总额为156.82万元,负债总额为156.8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00.02%,净资产为-0.04万元,2017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42,553.58万元,利润总额18,478.45万元,净利润17,745.12万元。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本公司及董监高与南京仁远不存在关联关系,上一会计年度无对其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2、与财务资助对象共同投资的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苏州金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朋朋
成立日期:2018年01月24日
注册资本:150,000.00万元
注册地址:苏州市平泷路1001号平江新城现代服务大厦4楼D2室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70%的股权,南京仁远持有其30%的股权。
主要负责开发项目: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平江新城苏地2017-WG-48地块。
主要财务指标:该公司系2018年1月新成立公司,无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截止2018年9月末,该子公司资产总额为315,329.20万元,负债总额为165,475.02万元,净资产为149,854.18万元,2018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192.34万元,净利润-145.82万元。
3、财务资助具体情况
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项目公司资金余额在扣除未来三个月内应支付款项后的剩余部分(即“富余资金”),在归还各股东提供的借款后,仍有富余资金的,可由各股东方协商按股权比例调用。为了盘活项目公司存量资金、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公司拟从项目公司调用上述富余资金,同时项目公司其他股东即南京仁远亦有权按照股权比例调用富余资金,上述项目公司股东从公司控股子公司调用富余资金的行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构成了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为此,本次合作方南京仁远拟按股权比例调用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不超过2.5亿元,期限2年,按照12%/年计息。
(四)财务资助对象:苏州锐宝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宝公司”)及苏州威新华清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新公司”)
1、财务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1)锐宝公司成立于2018年5月17日,注册地址为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东太湖大道7070号亨银金融大厦-1803,法定代表人为叶云峰,注册资本10万元,由四川新希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间接控制。主营业务为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销售建筑材料等。
主要财务指标:锐宝公司系2018年5月新成立,无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2)威新公司成立于2016年01月26日,注册地址为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珠江南路378号天隆大楼5013室,法定代表人为张驰,注册资本50万元,控股股东为深圳威新软件科技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等。
主要财务指标:根据威新公司提供的资料,截止2018年9月末,其资产总额为34,340.54万元,负债总额为34,340.8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00.00%,净资产为-0.26万元,2018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0.01万元,净利润-0.01万元。
上述两家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本公司及董监高与锐宝公司、威新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上一会计年度无对其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2、与财务资助对象共同投资的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苏州金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朋朋
成立日期:2018年6月22日
注册资本:60,000万元
注册地址: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运东大道997号东方海悦花园4幢1楼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等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34%的股权,锐宝公司持有其33%的股权,威新公司持有其33%的股权。
主要负责开发项目:位于苏州吴江开发区WJ-J-2018-019地块。
主要财务指标:公司2018年6月新成立,无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截止2018年9月末,该子公司资产总额为127,153.06万元,负债总额为67,197.75万元,净资产为59,955.31万元,2018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59.58万元,净利润-44.69万元。
3、财务资助具体情况
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项目公司资金余额在扣除未来三个月内应支付款项后的剩余部分(即“富余资金”),在归还各股东提供的借款后,仍有富余资金的,可由各股东方协商按股权比例调用。为了盘活项目公司存量资金、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公司拟从项目公司无息调用上述富余资金,同时项目公司其他股东即锐宝公司、威新公司亦有权按照股权比例无息调用富余资金,上述项目公司股东从公司控股子公司调用富余资金的行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构成了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为此,本次合作方锐宝公司、威新公司拟按股权比例分别无息调用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不超过1亿元,期限2年。
(五)财务资助对象:苏州新城创佳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新城”)
1、财务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苏州新城成立于2018年01月03日,注册地址为苏州市吴中区越溪街道苏街道111号421室,法定代表人为唐云龙,注册资本20,020万元,控股股东为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等。
主要财务指标:苏州新城于2018年1月新成立,无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本公司及董监高与苏州新城不存在关联关系,上一会计年度无对其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2、与财务资助对象共同投资的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常熟金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朋朋
成立日期:2018年07月12日
注册资本:85,410万元
注册地址:常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嘉路滨江国贸中心3-501室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经纪;房地产项目管理咨询等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苏州新城持有其49%的股权。
主要负责开发项目:位于江苏省常熟市2018B-003地块。
主要财务指标:该子公司于2018年新成立,无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截止2018年9月末,该子公司资产总额为89,908.97万元,负债总额为4,532.91万元,净资产为85,376.06万元,2018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45.26万元,净利润-33.95万元。
3、财务资助具体情况
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项目公司资金余额在扣除未来三个月内应支付款项后的剩余部分(即“富余资金”),在归还各股东提供的借款后,仍有富余资金的,可由各股东方协商按股权比例调用。为了盘活项目公司存量资金、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公司拟从项目公司调用上述富余资金,同时项目公司其他股东即苏州新城亦有权按照股权比例调用富余资金,上述项目公司股东从公司控股子公司调用富余资金的行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构成了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为此,本次合作方苏州新城拟按股权比例调用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不超过5亿元,期限2年,按照央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息。
(六)财务资助对象:沈阳中南盛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中南”)
1、财务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沈阳中南成立于2018年01月04日,注册地址为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大街20甲1-4-83号(1-20-2),法定代表人为姚可,注册资本1,000万元,由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控制。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投资,商品房销售等。
主要财务指标:沈阳中南于2018年1月新成立,无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截止2018年9月末,其资产总额为762.86万元,负债总额为101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5%,净资产为-251.14万元,2018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251.14万元,净利润-251.14万元。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本公司及董监高与沈阳中南不存在关联关系,上一会计年度无对其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2、与财务资助对象共同投资的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沈阳金科骏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俊杰
成立日期:2018年4月26日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北二路10号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自有房屋租赁等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沈阳中南持有其49%的股权。
主要负责开发项目:位于沈阳市JK2017-11沈阳星光玻璃纤维有限公司地块。
主要财务指标:该子公司系2018年4月新成立,无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截止2018年9月末,该子公司资产总额为26,952.64万元,负债总额为27,007.55万元,净资产为-54.91万元,2018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54.91万元,净利润-54.91万元。
3、财务资助具体情况
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项目公司资金余额在扣除未来三个月内应支付款项后的剩余部分(即“富余资金”),在归还各股东提供的借款后,仍有富余资金的,可由各股东方协商按股权比例调用。为了盘活项目公司存量资金、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公司拟从项目公司无息调用上述富余资金,同时项目公司其他股东即沈阳中南亦有权按照股权比例无息调用富余资金,上述项目公司股东从公司控股子公司调用富余资金的行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构成了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为此,本次合作方沈阳中南拟按股权比例无息调用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不超过0.5亿元,期限2年。
(七)财务资助对象:重庆海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成实业”)
1、财务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海成实业成立于1999年3月31日,注册地址为重庆市万州区玉龙路620号1幢22层,法定代表人为李海,注册资本30,000万元,控股股东为李海。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等。
主要财务指标:根据海成实业提供的资料,截止2018年9月末,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393,911万元,负债总额为141,899万元,净资产为252,012万元,2018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71,609万元,利润总额47,441万元,净利润35,580万元。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本公司及董监高与海成实业不存在关联关系,上一会计年度无对其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2、与财务资助对象共同投资的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重庆骏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思德
成立日期:2018年08月27日
注册资本:12,000万元
注册地址:重庆市开州区云枫街道滨湖西路477号附A1幢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等。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70%股权,海成实业持有其30%股权。
主要负责开发项目:位于重庆市开州区歇马物流园KZ-2-23宗地。
主要财务指标:该子公司于2018年8月新成立,无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截止2018年9月末,该子公司资产总额为60,860.50万元,负债总额为60,886.20万元,净资产为-25.69万元,2018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利润总额-25.69万元。
(2)公司名称:重庆骏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思德
成立日期:1994年06月17日
注册资本:9,000万元
注册地址:重庆市万州区和平广场19号1幢1单元19楼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等。
股东情况:目前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51%股权,重庆海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49%股权。
主要负责开发项目:位于重庆市万州区江南新区陈家坝街道沱口社区范围WZ2014-14-37号地块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7年末,该子公司资产总额为22,141.67万元,负债总额为20,150.36万元,净资产为1,991.30万元,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0万元,净利润0万元。
截止2018年9月末,该子公司资产总额为123,976.91万元,负债总额为115,611.88万元,净资产为8,365.03万元,2018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71万元额,利润总额-541.09万元,净利润-626.27万元。
3、财务资助具体情况
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项目公司资金余额在扣除未来三个月内应支付款项后的剩余部分(即“富余资金”),在归还各股东提供的借款后,仍有富余资金的,可由各股东方协商按股权比例调用。为了盘活项目公司存量资金、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公司拟从项目公司无息调用上述富余资金,同时项目公司其他股东即海成实业亦有权按照股权比例无息调用富余资金,上述项目公司股东从公司控股子公司调用富余资金的行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构成了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为此,本次合作方海成实业拟按股权比例分别调用重庆骏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庆骏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富余资金0.4亿元、1.6亿元,期限2年。
(八)财务资助对象:重庆简兮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简兮公司”)
1、财务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简兮公司成立于2013年09月24日,注册地址为重庆市渝北区人和万年路169号附30号,法定代表人为罗延捷,注册资本1,000万元,控股股东为罗延捷。主营业务为投资咨询,利用自有资金从事投资业务等。
主要财务指标:根据简兮公司提供的资料,截止2017年末,其资产总额为13,279.08万元,负债总额为8,964.3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7.51%,净资产为4,314.72万元,2017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2,400.00万元,利润总额2,369.31万元,净利润2,369.31万元。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本公司及董监高与简兮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上一会计年度无对其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2、与财务资助对象共同投资的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重庆金科骏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思德
成立日期:2018年05月02日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注册地址:重庆市云阳县青龙街道滨江东路1666号29幢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自有房屋出租等。
股东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10%股权,重庆市金科骏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90%股权。
主要负责开发项目:位于重庆市云阳世界城项目后续地块(YUNYANG-1-出让-61号、YUNYANG-1-出让-62号、YUNYANG-1-出让-63号、YUNYANG-1-出让-64号)。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8年9月末,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68,147.60万元,负债总额为48,170.03万元,净资产为-22.43万元,2018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利润总额-25.27万元,净利润-22.43万元。
(2)公司名称:重庆市金科骏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平台公司)
成立日期: 2013年10月22日
法定代表人:黄志良
注册资本:14,192万元
注册地址:重庆市云阳县工业园区B区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建筑材料销售等。
股东情况: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60%的股权,简兮公司持有其40%的股权。
主要负责开发项目:云阳金科世界城。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7年末,该子公司资产总额为149,482.86万元,负债总额为123,080.05万元,净资产为26,402.81万元,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151,902.25万元,利润总额32,175.73万元,净利润27,367.09万元。
截止2018年9月末,该子公司资产总额为206,777.78万元,负债总额为191,278.65万元,净资产为15,499.13万元,2018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3,671.26万元额,利润总额-587.00万元,净利润-903.67万元。
3、财务资助具体情况
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项目公司资金余额在扣除未来三个月内应支付款项后的剩余部分(即“富余资金”),在归还各股东提供的借款后,仍有富余资金的,可由各股东方按照持有平台公司股权比例由各方统筹调用。为了盘活项目公司存量资金、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公司拟通过平台公司从项目公司调用上述富余资金,同时平台公司其他股东即简兮公司亦有权按照间接持有的股权比例从项目公司调用富余资金,上述其他股东从公司控股子公司调用富余资金的行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构成了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为此,本次合作方简兮公司拟按间接持有项目公司的股权比例(即36%)调用项目公司富余资金不超过0.15亿元,期限2年,按照项目公司实际综合融资成本计息。
(九)财务资助对象:贵州亮天下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亮天下公司”)及贵州麒龙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麒龙公司”)
1、财务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1)亮天下公司成立于2011年07月22日,注册地址为贵州省贵阳市金阳新区麒龙中央商务大厦B2(B2)21层2号,法定代表人为雷凯,注册资本200万元。控股股东为袁家卓。主营业务为建筑装饰设计咨询服务等。
主要财务指标:根据亮天下公司提供的资料,截止2017年末,其资产总额为158.70万元,负债总额为19.6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2.41%,净资产为139.01万元,2017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27.62万元,净利润-27.62万元。
(2)麒龙公司成立于1998年07月08日,注册地址为贵州省贵阳市金阳新区麒龙中央商务大厦A座17楼,法定代表人为刘耘,注册资本20,200万元。控股股东为刘耘。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等。
主要财务指标:根据麒龙公司提供的资料,截止2017年末,其资产总额为157,711.1万元,负债总额为140,364.3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9.00%,净资产为17,346.72万元,2017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2,614.87万元,利润总额-1,589.04万元,净利润-1,589.04万元。
上述两家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本公司及其董监高与亮天下公司、麒龙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上一会计年度无对其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2、与财务资助对象共同投资的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仁怀市首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杰
成立日期:2017年10月11日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注册地址:贵州省遵义市仁怀市酒都大道文兴盛世龙城1号楼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亮天下公司持有其30%的股权,麒龙公司持有其19%的股权。
主要负责开发项目:位于仁怀市盐津街道办事处鹿鸣公园旁国酒新城B24-1地块。
主要财务指标:该公司为2018年新收购公司,无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截止2018年9月末,该子公司资产总额为24,384.70万元,负债总额为8,205.32万元,净资产为16,179.38万元,2018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27.50万元,净利润-20.62万元。
3、财务资助具体情况
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项目公司资金余额在扣除未来三个月内应支付款项后的剩余部分(即“富余资金”),在归还各股东提供的借款后,仍有富余资金的,可由各股东方协商按股权比例调用。为了盘活项目公司存量资金、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公司拟从项目公司调用上述富余资金,同时项目公司其他股东即亮天下公司、麒龙公司亦有权按照股权比例调用富余资金,上述项目公司股东从公司控股子公司调用富余资金的行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构成了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为此,本次合作方亮天下公司、麒龙公司拟按股权比例分别调用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不超过0.3亿元、0.19亿元,期限2年,按照项目公司综合融资成本加1%/年计息。
(十)财务资助对象:天津津晋冀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晋冀碧桂园”)及天津富力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富力”)
1、财务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1)津晋冀碧桂园成立于2015年6月30日,注册地址为天津市津南区八里台泰达(津南)微电子工业区科达一路9号102-10,法定代表人为汤磊,注册资本3,000万元,控股股东为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项目筹建等。
主要财务指标:根据津晋冀碧桂园提供的资料,截止2017年末,其资产总额470,722万元,负债总额为470,83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00.02%,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115万元,2017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26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71万元。
(2)天津富力成立于2004年11月29日,注册地址为天津市南开区天康园10号楼(富力大厦)22层,法定代表人为杨培军,注册资本60,428万元。控股股东为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等。
主要财务指标:根据天津富力提供的资料,截止2017年末,其资产总额1,204,193.64万元,负债总额为958,937.6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9.63%,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245,256.00万元,2017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22,222.1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99,769.94万元
上述两家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本公司及其董监高与津晋冀碧桂园、天津富力不存在关联关系,上一会计年度无对其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2、与财务资助对象共同投资的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天津碧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平台公司)
法定代表人:汤磊
成立日期:2017年11月27日
注册资本:12,000万元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1988号2-2738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等。
股东情况:公司通过天津金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34%的股权,津晋冀碧桂园持有其33%的股权,天津富力持有其33%的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7年末,该子公司资产总额为1.99万元,负债总额为1.28万元,净资产为0.71万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95万元,利润总额0.95万元,净利润0.71万元。
截止2018年9月末,该子公司资产总额为36,428.89万元,负债总额为24,427.71万元,净资产为12,001.18万元,2018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0.44万元,净利润0.46万元。
(2)公司名称:天津金桂力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公司)
法定代表人:汤磊
成立日期:2018年05月04日
注册资本:12,000万元
注册地址:天津市宝坻区京津新城管委会东侧300米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咨询等。
股东情况:天津碧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主要负责开发项目:位于天津市宝坻区津宝(挂)2017-057号地块。
主要财务指标:该子公司于2018年5月新成立,无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截止2018年9月末,该子公司资产总额为36,332.59万元,负债总额为24,424.78万元,净资产为11,907.81万元,2018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95.48万元,净利润-92.19万元。
3、财务资助具体情况
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项目公司资金余额在扣除未来三个月内应支付款项后的剩余部分(即“富余资金”),在归还各股东提供的借款后,仍有富余资金的,可由各股东方按照持有平台公司股权比例由各方统筹无息调用。为了盘活项目公司存量资金、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公司拟通过平台公司从项目公司无息调用上述富余资金,同时平台公司其他股东即津晋冀碧桂园、天津富力亦有权按照间接持有的股权比例从项目公司无息调用富余资金,上述其他股东从公司控股子公司调用富余资金的行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构成了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为此,本次合作方津晋冀碧桂园、天津富力拟按间接持有项目公司的股权比例(即33%)分别无息调用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不超过0.3亿元,期限2年。
(十一)财务资助对象:美的西南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的西南”)
1、财务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美的西南成立于2010年03月26日,注册地址为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8号,法定代表人为刘隽,注册资本50,000万元,控股股东为美的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出租、房地产营销策划等。
主要财务指标:根据美的西南提供的资料,截止2017年末,其资产总额为773,205.30万元,负债总额为606,797.3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8.48%%,净资产为166,407.92万元,2017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241,636.6万元,利润总额51,445.78万元,净利润39,984.79万元。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本公司及董监高与美的西南不存在关联关系,上一会计年度无对其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2、与财务资助对象共同投资的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遵义鑫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学刚
成立日期:2018年5月10日
注册资本:40,000万元
注册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金科中央公园城售楼部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经纪等。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美的西南持有其49%的股权。
主要负责开发项目:位于遵义市新蒲新区的XP-36号地块。
主要财务指标:该子公司于2018年5月新成立,无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截止2018年9月末,该子公司资产总额为64,706.08万元,负债总额为24,727.58万元,净资产为39,978.5万元,2018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27.71万元,净利润-21.5万元。
3、财务资助具体情况
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项目公司资金余额在扣除未来三个月内应支付款项后的剩余部分(即“富余资金”),在归还各股东提供的借款后,仍有富余资金的,可由各股东方协商按股权比例调用。为了盘活项目公司存量资金、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公司拟从项目公司无息调用上述富余资金,同时项目公司其他股东即美的西南亦有权按照股权比例无息调用富余资金,上述项目公司股东从公司控股子公司调用富余资金的行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构成了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为此,本次合作方美的西南拟按股权比例无息调用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不超过1.2亿元,期限2年。
(十二)财务资助对象:成都中梁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中梁”)及宁波忠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忠文公司”)
1、财务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1)成都中梁成立于2017年08月03日,注册地址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28号1栋1单元8层6号,法定代表人为李国栋,注册资本5000万元。控股股东为上海中梁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等。
主要财务指标:根据成都中梁提供的资料,截止2017年末,其资产总额为71,101.63万元,负债总额为71,580.7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00.67%,净资产为-479.12万元,营业收入182.08万元,利润总额-479.12万元,净利润-479.12万元。
(2)宁波忠文公司成立于2018年01月03日,注册地址为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灵桥路229号3-162室,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上海宁上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际控制人为邵子杰,主营业务为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等。
主要财务指标:宁波忠文公司于2018年1月新成立,无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上述两家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本公司及其董监高与上述两家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上一会计年度无对其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2、与财务资助对象共同投资的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遵义宸梁房地产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勇
成立日期:2018年3月19日
注册资本:12,000万元
注册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金科中央公园城售楼部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房地产经纪等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50%的股权,成都中梁持有其35%的股权,宁波忠文公司持有其15%的股权。
主要负责开发项目:位于遵义市新蒲新区的XP-80号地块。
主要财务指标:该子公司于2018年3月新成立,无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截止2018年9月末,该子公司资产总额为42,711.91万元,负债总额为30,854.26万元,净资产为11,857.65万元,2018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0.99万元,利润总额-190.4万元,净利润-142.35万元。
3、财务资助具体情况
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项目公司资金余额在扣除未来三个月内应支付款项后的剩余部分(即“富余资金”),在归还各股东提供的借款后,仍有富余资金的,可由各股东方协商按股权比例调用。为了盘活项目公司存量资金、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公司拟从项目公司无息调用上述富余资金,同时项目公司其他股东即成都中梁、宁波忠文公司亦有权按照股权比例无息调用富余资金,上述项目公司股东从公司控股子公司调用富余资金的行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构成了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为此,本次合作方成都中梁、宁波忠文公司拟按股权比例分别无息调用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不超过0.56亿元、0.24亿元,期限2年。
三、财务资助的风险防控措施
1、本次公司与合作方共同投资的控股子公司所开发的项目主要在国内经济状况较好的城市,未出现影响项目公司经营的重大不利因素。控股子公司开发的项目所在地块区位优势明显,加上公司成熟的开发管控能力和较高的品牌美誉度,项目本身具有较高的安全边际,能保证控股子公司的正常经营。
2、实施本次财务资助的过程中,公司已充分考虑并积极防范财务资助风险。
(1)公司与合作方洽谈合作时,会调研合作方及其股东背景、资金实力、资信水平,只有在互利共赢的基础上才选择与其合作,通过合作实现优势互补以保证项目顺利开发建设,本次大部分资助对象为国内大型房地产企业控制的子公司,其综合实力较强,资信状况较好,且各方股东权利对等;而对于本次自然人股东控股的资助对象,公司通过对其资助额度进行上限控制,并要求上述资助对象提供相关担保措施控制资金风险。
(2)项目公司是由公司直接负责经营管理及财务管理,每月均会进行动态预测和监控项目资金,能有效管控项目资金。一般只有在合作项目资金满足未来三个月经营支出后仍有剩余方才允许股东调拨富余资金。同时当项目公司资金不能满足未来支出时,将提前30日通知股东及时归还或者补充投入资金以满足项目公司经营。在财务资助过程中,项目公司根据资金情况,陆续实施财务资助,并充分考虑资金风险。
3、财务资助实施后,公司将密切关注项目公司和资助对象的生产经营、资产负债情况等方面的变化情况,有效控制和防范相关借款的偿还风险,保护公司资金安全。一旦发现资助对象存在潜在偿还风险,项目公司将停止对其调拨。对其不及时偿还的金额,将以股东在项目中的历史投入(包括实收资本和股东借款)和未来股权收益权(包括项目公司分红等)及其他合作项目的股东投资款项作为资金偿还保证,财务资助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本次公司与合作方调用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是在充分预留了项目后续建设和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后,且遵循房地产行业惯例,按照股权比例同等条件调用,不会对控股子公司项目开发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造成影响。
公司承诺在此项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四、财务资助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支持控股房地产项目子公司运营及项目开发建设,按照房地产公司经营惯例及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公司与合作方将按股权比例同等条件共同为其提供股东借款,满足其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本次公司与合作方按照股权比例调用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也同样基于合作协议的相关约定,在充分保证合作项目后续建设和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后,为盘活项目公司存量资金,加快资金周转,调用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而使得其他股东享有同等权利而引起的财务资助,该财务资助原因合理、公平对等、风险可控,有利于公司合资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与合作方按股权比例调用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是基于合作协议的相关约定,在充分保证合作项目后续建设和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后,为盘活项目公司存量资金,加快资金周转,且公平对待项目公司所有股东,公司调用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而使得其他股东享有同等权利而引起财务资助,该财务资助原因合理、公平对等、风险可控,不存在有损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黎明先生、程源伟先生认为:公司本次与合作方按股权比例调用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的行为,是基于合作协议的相关约定,为盘活项目公司存量资金,加快资金周转,且公平对待项目公司所有股东,公司调用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而使得其他股东享有同等权利而引起财务资助,该财务资助公平、对等、风险可控,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对公司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公司与合作方按股权比例调用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事项。
独立董事姚宁先生认为:“公司董事会在2018年7月18日已经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部问询函[2018]第227号问询函,同时本人也注意到公开媒体也有对此项问询及公司此项处理进行了非正面的报道和评论。本人注意到本次议案内容与前次深交所问询的议案内容基本一致,且涉及的资金规模大大高于前次议案规模。基于以上在公司在前次议案已经被深交所问询且要求补充披露,以及存在较明显的负面舆情情况下,再次提交类似议案且扩大资助规模,同时并没有增加有效的风险控制手段,此项议案将有可能造成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的新的问询甚至合规审查,也将有可能进一步引发不利于上市公司稳定的舆情,有损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利益。”
七、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截至2018年11月末,公司因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需要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733,223.74万元,其中公司对房地产项目公司(含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及并表但持股未超过50%的控股房地产项目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721,041.74万元,公司控股房地产项目子公司对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12,182.00万元,公司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财务资助。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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