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18-116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于2018年12月12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于2018年12月9日以电子邮件与传真相结合的方式发出了召开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有效。会议在保证全体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由董事以传真方式会签,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购买墙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公司临时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117)
本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 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关联董事方朝阳先生、孙关富先生、裘建华先生、孙国君先生、陈国栋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邵春阳先生、章武江先生、方二先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公司临时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118)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详见公司临时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119)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公司独立董事邵春阳先生、章武江先生、方二先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8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临时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120)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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