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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18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及担保对象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667                股票简称:美好置业                公告编号:2018-90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18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及担保对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18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及担保对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一、概述

  经公司于2018年5月14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自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相关事项之日起至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可为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30亿元担保(含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

  现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自股东大会通过相关事项之日起至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增加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含各子公司相互间提供的担保)事项如下:

  1、在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130亿元担保额度基础上,增加对武汉美好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美亿(洪湖)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美亿(监利)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20亿元担保(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的全部担保情形),具体明细详见《预计被担保人和担保额度情况》。

  2、在股东大会批准的上述被担保人及额度内,单笔不超过10亿元的担保事项,授权董事长审批,单笔达到或超过10亿元的担保事项授权董事会审批。

  3、在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范围内,增加纳入合并范围的从事房地产业务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成为担保对象,包括且不限于芜湖美创置业有限公司、沈阳美鑫置业有限公司、嘉兴伟涛置业有限公司、杭州美生置业有限公司。在满足下列条件下,可将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在担保对象之间进行调剂:

  (1)获调剂方为上市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从事房地产业务的子公司;

  (2)获调剂方的单笔担保额度不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3)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4)在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

  (5)上市公司按出资比例对获调剂方提供担保、获调剂方或者其他主体采取了反担保等相关风险控制措施。

  前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二、预计被担保人和担保额度情况:

  ■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

  (2)被担保人财务状况

  ■

  (3)公司控股子公司沈阳美鑫置业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2日设立,其产权控制关系如下:

  ■

  (4)公司控股子公司嘉兴伟涛置业有限公司于2018年2月22日设立,其产权控制关系如下:

  ■

  (5)经核实,上述被担保对象均非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拟增加担保额度及担保对象并非实际发生的担保事项,实际担保金额尚需以实际签署并发生的担保合同额度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新增担保对象均为公司近期因业务拓展而新设立的项目公司,且公司产业新镇和现代农业业务均处于经营规模扩大时期,对项目建设资金及流动资金需求量较大。通过提供担保,能够增强子公司融资能力,以满足其日常经营及发展所需的资金需求,促进其业务的持续发展,提高经营效率。

  公司本次对外担保对象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担保期内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对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在实际发生担保业务时,公司及该公司其他股东按照各自持股比例对相应债务提供担保;若公司提供全额担保,则该公司的其他股东将按其持股比例对公司的担保责任提供相应反担保。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增加2018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及担保对象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对上述事项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充分的审查,听取了有关人员对上述情况的介绍,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认为:

  (1)本次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批对外担保的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

  (2)所涉及的担保事项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所属子公司的融资能力,系出于公司正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

  综上所述,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已经按照相关审议程序进行审议,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余额为45.0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17年12月31日)净资产的比例为63.74%。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单位提供的担保。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情况。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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