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3908          证券简称:牧高笛         公告编号:2018-057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牧高笛”)股东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创投”)持有公司股份2,273,5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1%;股东浙江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红土”)持有公司股份1,186,3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8%;股东杭州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红土”)持有公司股份836,5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5%。上述股东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296,4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4%。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本次三家减持主体深创投、浙江红土、杭州红土在减持期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牧高笛股份合计不超过牧高笛总股本的6%,即4,001,400股。同时,上述三家减持主体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股份数合计不超过牧高笛股份总数的1%,即666,900股;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股份数合计不超过牧高笛股份总数的2%,即1,333,800股。本次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180 自然日内)。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注:深创投、浙江红土、杭州红土三家一致行动人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每家公司具体减持份额在不违反上述规定的前提下由其自行分配。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至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派息、送股、资本公司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深创投、浙江红土、杭州红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承诺:

  1、自牧高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所持有的牧高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牧高笛回购本公司所持有的牧高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深创投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承诺:

  1、本公司所持牧高笛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减持的,本公司将根据实际需求进行减持,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若本公司预计未来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单独或者合并减持的股份,可能达到或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时,应当在首次减持前三个交易日通知上市公司并预先披露其减持计划。本公司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牧高笛,并由牧高笛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本公司方可减持牧高笛股份。减持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协议转让、大宗交易、竞价交易或其他方式依法进行。减持应在牧高笛公告的减持期限内完成,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减持期限届满后,本公司拟继续减持股份的,则需重新履行公告程序。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上述股东将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决定减持。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在减持期间内,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上述股东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13日

客户端下载

iPhone版

iPad版

Android版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2031700网站电话:010-84372800网站传真:010-84372633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