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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52         证券简称:昇兴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2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12月11日下午在福建省福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一路1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永贤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12月10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参加会议董事六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六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表决结果为: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总经理林永保先生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刘嘉屹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其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刘嘉屹先生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对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发表了独立意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发表了独立意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2日

  附件:刘嘉屹先生简历

  刘嘉屹,男,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欧国际工商学院MBA。曾任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富证券责任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2014年至2018年先后担任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福建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总监。

  刘嘉屹先生与本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3.2.4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3.2.3条、《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刘嘉屹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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