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39 证券简称:长城证券 公告编号:2018-014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3日发出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书面通知。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米爱东女士召集,于2018年12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8名,实际出席监事8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8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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