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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特别重大合同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 600105                证券简称: 永鼎股份             编号:临2018-093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特别重大合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告是对公司于2016年11月26日披露的“2016-081”号公告的后续进展公告。

  ●合同类型及金额:孟加拉国khulna 200-300MW双燃料联合循环电站项目总承包交钥匙工程(EPC总承包形式),合同金额为USD 297,985,585.85 + BDT 510,342,482.00(折合约为USD 304,528,438.18)。

  ●合同生效条件:

  1、双方签订EPC总承包合同(已完成);

  2、买方信贷的融资贷款协议签订(已完成);

  3、联合体已向业主递交履约保函(已完成);

  4、联合体收到信用证;

  5、业主已向联合体中的永鼎泰富足额支付EPC合同15%的预付款。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900天(其中单循环发电540天),质保期2年。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该项目需完成其余的合同生效条件,所以对本年业绩没有影响。

  特别风险提示:

  虽然EPC合同和融资贷款协议已签订,但还需满足生效条件,存在相应风险。

  一、合同签署基本情况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6年11月25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2016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总承包“孟加拉国khulna 200-300MW双燃料联合循环电站项目”合同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永鼎泰富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鼎泰富”)和哈尔滨电气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哈尔滨电气”)组成的联合体与孟加拉国家电力发展局签署“孟加拉国khulna 200-300MW双燃料联合循环电站项目”EPC总承包合同,合同金额为USD 297,985,585.85 + BDT 510,342,482.00(折合约为USD 304,528,438.18)。

  公司已对合同标的和当事人情况以及合同主要条款进行了披露,详见公司于2016年11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特别重大合同的公告》(临2016-081)。

  二、合同进展情况

  2018年12月10日,该项目融资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苏分行)与业主(孟加拉国电力发展局,Bangladesh Power Development Board,简称BPDB)的双方授权代表,在中国南京签署融资贷款协议。

  截至目前,合同生效条件已完成以下工作:

  ①双方签订EPC总承包合同;

  ② 买方信贷的融资贷款协议签订;

  ③ 联合体已向业主递交履约保函。

  三、相关说明

  该合同全部生效条件还未满足,存在相应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发布相关公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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