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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67        公告编号:2018-129号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8年 12 月 10 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2017 年 11 月,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38 号)。

  2017 年 12 月 13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7]517 号”《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截至 2017 年 12 月 13 日止,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73,856,975 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9,999,996.75 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19,820,000.00 元(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 610,179,996.75 元,已由广发证券于 2017 年 12 月 13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印刷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166,027.69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09,135,855.85 元。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根据《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暨关联交易预案》(三次修订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63,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由于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的建设期,在项目建成前募集资金中将有部分资金闲置,因此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运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

  二、2017 年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8 年 1 月 16 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592.66万元。截至 2018 年 12 月 6 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1,592.66 万元。

  截至2018年12月6日,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二)前次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8 年 1 月 16 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7,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拟使用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7,000万元;拟使用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 2018 年 12 月 5 日,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27,000 万元,其中实际使用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为20,000万元。

  截至 2018 年 12 月 6 日,公司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全部募集资金27,000万元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及时通知了独立财务顾问。

  截至 2018 年 12 月 6 日,2017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 177,963,240.99 元(含利息收入),该资金全部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预计节约财务费用的金额、导致流动资金不足的原因、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的建设期,在项目建成前募集资金中将有部分资金闲置。本着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将不超过 1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该资金将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公司会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期间需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司将提前归还相应金额的募集资金。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正常进行,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使公司节省至少 652.50 万元(按银行4.35% 的基准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支出。在此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内,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实施进度超出预期,公司负责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确保项目进度,由此形成的流动资金缺口由公司通过增加银行借款或其他方式自行解决。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内上市公司从事高风险投资的情况以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高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的相关承诺;

  公司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过去 12 个月内未进行过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并承诺:

  1、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2、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3、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

  5、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为除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着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公司将不超过 1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二)监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计划将不超过 1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风险投资行为,同时公司已承诺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内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5,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该事项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四)保荐机构就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宜发表了如下核查意见:

  作为盈峰环境的保荐机构,广发证券经核查后认为:

  1、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用于公司发展主营业务之需要,且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可以解决公司业务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3、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已经过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4、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已分别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5、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6、公司承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

  7、公司承诺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8、公司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且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12个月,公司已承诺12个月内归还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

  广发证券将切实履行保荐机构的职责和义务,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不得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等,督促公司围绕主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形成良好的业绩回报。基于以上意见,广发证券认为盈峰环境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合理、合规和必要的,广发证券同意盈峰环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监事会核查意见;

  5、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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