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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重庆中房嘉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18-146

  债券代码:112263              债券简称:15中房债                               

  债券代码:112410              债券简称:16中房债                               

  债券代码:118542              债券简称:16中房私                               

  债券代码:118858              债券简称:16中房02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重庆中房嘉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提供财务资助基本情况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持有控股子公司重庆中房嘉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润公司”)70%股权,嘉润公司正在开发重庆中交漫山项目,项目进展情况正常。为充分发挥各股东方的资源优势,加快推动嘉润公司项目开发建设,嘉润公司各股东方拟按持有嘉润公司的股权比例以同等条件向嘉润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其中我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下同)按持有嘉润公司股权比例70%提供财务资助2.975亿元,年利率8%,期限不超过1年,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房集团”)持有嘉润公司股权比例30%以同等条件提供财务资助1.275亿元。

  我司于2018年12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十六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重庆中房嘉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由于中房集团是与我司均受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与我司存在关联关系,关联董事蒋灿明、薛四敏、孙卫东回避表决本项议案。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接受财务资助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重庆中房嘉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4年1月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曾伏凡

  注册地址: 重庆市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

  股东构成:我公司持股比例70%,中房集团持股比例30%

  经营情况:嘉润公司目前正在对重庆南岸区中交漫山项目进行开发建设工作,该项目于2014年12月竞得,用地性质为一类居住、二类居住、商业、商务、娱乐康体用地,建设用地面积371,897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497,337.10平方米,地块成交总价为人民币135,315万元。

  财务指标:截至2017年12月31日,嘉润公司总资产251,804.75万元,净资产1,919.17万元,营业收入55,847.89万元,营业利润-9,482.29万元,净利润-8,080.83万元;截至2018年9月30日,嘉润公司总资产251,841.72万元,净资产3,205.62万元,营业收入96,179.46万元,营业利润-7,966.79万元,净利润-6,794.38万元。

  我司对嘉润公司在上一年度(2017年度)提供财务资助情况:无。

  嘉润公司是我司控股子公司,与我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财务资助风险防范措施

  我司在提供资助的同时,将加强对嘉润公司的经营管理,积极跟踪嘉润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进展,控制资金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四、嘉润公司其他股东的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65981.53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1985年12月

  法定代表人:张世文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

  经营范围: 国内外房地产综合开发与经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民用与工业建筑总承包,建筑装修等。

  主要股东: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中房集团与我司同受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控制,存在关联关系,中房集团本次按其持有嘉润公司股权比例30%以同等条件提供财务资助。

  五、董事会意见

  我司本次对嘉润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保障嘉润公司房地产项目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正常经营需要;嘉润公司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发展前景良好,偿债能力和信用状况良好;嘉润公司其它股东亦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财务资助公平对等;公司派驻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参与嘉润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中交地产本次为嘉润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有利于促进其所开发项目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整体发展需要,嘉润公司其它股东亦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公平对等。本项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董事会对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因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需要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582,732.54万元,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财务资助。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十六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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