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18-083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十次监事会通知于近日以传真、电子邮件、书面材料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18年12月11日下午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胡卫庆女士主持。会议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天都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之三>的议案》
公司与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厦控股”)于2018年6月4日签订了《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天都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就重大资产出售交易的对价支付安排及浙江天都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都实业”)股权交割后其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之间的往来款归还计划进行了约定。
2018年7月4日及2018年7月27日,公司与广厦控股分别签订了《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天都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之一》(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之一》”)、《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天都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之二》(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之二》”),对本次交易对价支付、天都实业交割等内容进行了补充。
根据《补充协议之一》、《补充协议之二》及公司对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问询函的回复,修订后重组方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6日、2018年7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因此基于广厦控股在付清本次交易全部价款后方能获得天都实业股权及本次交易最新进展情况,为推动此次交易的顺利实施,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与广厦控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天都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之三》(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之三》”),对交易对价支付安排及天都实业的往来款的清偿计划进行补充约定,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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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①甲方为浙江广厦;②乙方为广厦控股;③标的公司、标的资产、丙方为天都实业。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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