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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证券代码:002855         证券简称:捷荣技术       公告编号:2018-051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股权激励》(以下简称“备忘录”)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遵循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规定,针对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必要登记。

  2018年11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并于11月24日首次公开披露。根据管理办法和备忘录的规定,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全部激励对象。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18年5月23日至2018年11月23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2018年12月10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核查对象中有3人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或其他股份变更事项。具体如下:

  ■

  经核查,上述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系其本人基于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主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存在利用未披露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不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

  公司在策划本激励计划的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内部相关保密制度,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将参与本激励计划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决策讨论等过程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内幕信息严格控制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登记人员范围之内。在公司发布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形。

  三、结论

  综上所述,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策划、讨论过程中已按照上述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了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公司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公告前,未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形;上述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无关。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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