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16 证券简称:深南电路 公告编号:2018-056
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数量为14,721,0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575%;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12月13日(星期四)。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102号)核准,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0,000,000股,并于2017年12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交易。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总股本为210,0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为280,000,000股。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280,000,000股,其中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21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7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招股说明书及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各项承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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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做出的上述各项承诺。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上市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12月13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4,721,0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575%。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42人。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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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市聚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持有公司首发前股份的股东,其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备注 2:杨之诚、周进群、谢艳红、张利华、张丽君、王成勇、龚坚7名自然人为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
备注 3:孔令文于2018年8月2日辞去公司总工程师的职务,原定任期至2021年1月21日期满,其持有公司股份395,064股。根据相关规定及其出具的承诺,其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其在原定任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5.公司董事会将严格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遵守承诺,其减持行为应严格遵从《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四、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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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深南电路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相关规则;本次解除限售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关于股份限售及减持的相关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深南电路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深南电路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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