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5 证券简称:双星新材 公告编号:2018-053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宿迁市迪智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智成”)办理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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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2016年11月2日,迪智成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35,500,000股质押给东吴证券,初始交易日为2016年11月2日,到期日为2017年11月2日。
2017年5月18日,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总股本889,444,681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3股,共计转增266,833,404 股。此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889,444,681股增加为1,156,278,085股。本方案已于2017年6月28日实施完毕。因此,上述迪智成质押给东吴证券的股份由35,500,000股调整为46,150,000股。
2017年11月2日,迪智成与东吴证券就上述股票质押进行了延期。延期后,股票质押数量为46,150,000股,到期日为2018年11月2日。
2018年6月22日,迪智成与东吴证券进行了补充质押678万股。
2018年6月25日,迪智成与东吴证券进行了补充质押91万股。
迪智成合计累计质押公司股份为60,84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5.26%。
3、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迪智成持有公司股份6,08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6%;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司股份为6,084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5.26%。本次解除质押后,迪智成所持公司股份中不存在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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