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7 证券简称: 宜昌交运 公告编号:2018-092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2月4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相结合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12月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全体监事3人均参与了表决。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投票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监事会同意补充确认2018年11月23日湖北天元物流发展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办理结构性存款的事项;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6.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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