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29 证券简称:海源复材 公告编号:2018-106
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2月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传真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12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良光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8年12月27日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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