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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要求,我们对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结项,公司使用非公开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二、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和外汇期权业务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要求,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和外汇期权业务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和外汇期权业务是以实际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保持稳健经营为目的,有利于防范出口业务面临的汇率波动风险,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的需要,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相关业务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和外汇期权业务。

  独立董事:

  孙继荣

  王瑞华

  史翠君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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