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03 证券简称:盛达矿业 公告编号:2018-103
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银行并购贷款增加担保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8年12月6日召开九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银行并购贷款增加担保物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并购贷款概述
公司于2018年9月28日召开九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议案》,为收购甘肃盛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内蒙古金山矿业有限公司(下称“金山矿业”)67%股权,公司拟在相关股权交割后以金山矿业股权及其采矿权作为质押,向银行申请不超过7.5亿元并购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5年。以上最终贷款额度与期限等事项以实际办理及银行审批结果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二、增加担保物的主要内容
现根据银行进一步要求,公司拟对上述并购贷款增加下列担保物:
公司将以持有的赤峰金都矿业有限公司(下称“赤峰金都”)100%股权提供质押;以赤峰金都持有的十地银铅锌矿采矿权(证号:C1500002015083210139375)作为抵押物。
本次增加担保物后,公司为上述银行并购贷款提供的担保物包括如下内容:
1、质押物为:公司持有的赤峰金都100%股权以及本次重组资产交割后金山矿业100%股权;
2、抵押物为:赤峰金都持有的十地银铅锌矿采矿权(证号:C1500002015083210139375)以及金山矿业持有的额仁陶勒盖矿区Ⅲ-Ⅸ矿段银矿采矿权(证号:C1500002009064210023021)。
除增加上述并购贷款担保物外,公司九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议案》其他事项未做调整。
特此公告
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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